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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意见

来源:福建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11-29 16:40:30
自考助学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 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构建服务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 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高 等教育普及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适应新 时代社会学习者需求、管理机制和治理体系不健全、办学行 为不规范、教学空心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必须高度重视、加 以解决。为进一步厘清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功能定位 和发展方向,推进综合改革、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发展质量,

  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 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牢固树立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理念,遵循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规律、适应成人非全日制学习特点,坚持规范与发展

  1

  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统筹谋划、科学归类、系统改革, 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化结构、高质量发展,为促进经济 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2.基本原则。统筹设计、综合改革,坚持系统思维,整 体谋划发展结构和制度保障,统筹推进各项改革; 合理定位、 良性发展,根据不同办学主体特点错位规划办学,形成各展 所长、各有特点的发展格局; 夯实条件、规模适度, 强化办 学条件对办学规模的约束作用,引导办学主体加大教学投入; 健全标准、规范管理, 发挥标准对规范办学和保证质量的引 导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办学主体责任。

  3.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办学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评价体系,形成 办学体系顺畅、质量标准完整、学习渠道多样、办学行为规 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发展格局,资源供给 更加丰富,办学质量显著提升,服务能力和社会认可度大幅 增强,为成人学习者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和服务。

  二、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办学体系

  4.优化归类办学形式。 取消成人教育函授、业余、脱产 的学习形式,根据办学主体不同,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 调整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 种形式。开展高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工作总结 评估,结束1999 年以来的网络教育试点。将现行成人教育

  和结束试点后的高校网络教育整合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

  5.发挥高校资源优势。 普通高校、职业高校须发挥各自 资源优势,以全日制优势专业为依托举办高校学历继续教育, 并力争用3-5年时间逐步实现同层次同专业的学历继续教育 与全日制教育同校同质。高水平大学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一流学科专业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高校学历继续 教育。按照我部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规范调整成 人高校,鼓励其发挥“百姓身边的大学”作用,为人民群众 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6.突出开放大学新型高校作用。 开放大学要充分利用体 系办学优势,按照“两级统筹、四级办学”的运行体制,构 建泛在学习的公共服务网络,通过多种途径和技术手段,形 成和巩固“全国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格局;发挥开放教育 普惠作用,集聚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完善线上线下学习支持 服务;加快推进课程开放,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为主,学历 非学历并重发展开放教育。

  7.强化自学考试国家考试功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要提 升专业化考试评价服务水平,动态调整开考清单、丰富优化 课程内容、建立健全专业规范和课程标准;坚持国家水平考 试质量,提高考试信息化、组织管理规范化程度,适应大规 模多地域多批次考评需要;发挥自学考试对高校学历继续教 育、开放教育教学质量检查作用,逐步形成反映在职人群学

  习规律特点的考试评价制度。

  三、健全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

  8.完善办学标准体系。 制订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开放教 育办学基本条件指标,作为测算高校招生规模、评价学校办 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制订继续教育专业(类)教学基本要求 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指导意见,分类明确人才培养的目 标和规格、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组织实施要求。修订高等学 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压实地 方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和高校主体责任。

  9.改革招生管理制度。 改革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为高 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统一考试,普通高校、职业高校、独立 设置的成人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均通过高校学历 继续教育招生统一考试招生。将高校用于举办高等学历继续 教育的资源纳入高基报表统计范围,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对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条件指标,综合考虑高 校办学条件和实际报考情况,逐级核定下达高校招生计划。 开放教育按规定在取得高中阶段学历基础上实行注册入学, 由教育部确定招生计划总数,国家开放大学统筹分配各地招 生 计 划 。

  10.规范校外教学中心管理。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类校外 学习站点、函授站、教学点、学习中心等名称统一规范为“校 外教学中心”。教育部制订校外教学中心管理办法,明确设

  置标准、程序和管理权限。校外教学中心依托单位原则上应 具有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 满足招生专业实践教学要求。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纳 入校外教学中心统一管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 会制订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办学资质、办学场地、师资队 伍、教学设备设施等要求以及助学程序和管理权限。省级教 育行政部门和自学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社会助学机构 及助学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11.实行专业课程抽考。 建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课程 抽考制度,教育部委托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通 过考试的方法对属地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开放教育教学质量 进行检查。抽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筹组织、省级教育考试 机构具体实施,考试科目实行动态调整。教育部、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对抽考合格率低的省份和高校给予调减招生计划、 整顿办学直至停招处理。

  12.健全监督评估机制。 健全部、省、校三级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质量定期检查、督导和年度报告制度。将普通高校所 办高校学历继续教育纳入本科评估,将职业高校所办高校学 历继续教育纳入高职院校服务社会发展能力评估和教学工 作诊断与改进。支持教育部教育评估中心开展开放大学教育

  教学评估、联合国家开放大学开展分部办学评估。

  四、规范和落实教育教学过程

  13.规范教学组织实施。 各地要督促相关高校加强高等学 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督促高 校按照相关要求和不低于国家颁布的教学基本要求(标准) 编制好人才培养方案,开足开好思政课、基础课、专业课和 实验实训,提升课程思政建设水平,严格选课、教学、实践 实训、考勤、作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及 审核等环节的实施与管理。相关高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 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入校学习、活动的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应 单独集中举办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活动。

  14.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相关高校要按照成人认知规律、 职业发展需要及非全日制学习特点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充分 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结合实际开展在线教学、面授教学、自 主学习、协作学习和师徒传承、实验实训等相结合的混合式 教学,提高线下教学学时占比。线下面授教学和指导(含实 验实训)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专业总学时的 30%。鼓励通过 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式教学等提高学习者学习积 极性和参与度。

  1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相关高校要加强专兼结合的高等 学历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足专职的教育技术和网络技 术人员,将校外教学中心辅导教师、兼职教师一并纳入学校 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管理,确保有效完成教学任务。普通高 校、职业高校要统筹安排校内教师承担全日制教育与高等学

  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将专任教师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 作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 本校教师到校外教学中心巡回教学的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 门要支持成人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支持加强理论研究和专 业人才培养。

  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办学服务与管理

  16.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 通过平台联通、数据共享、 数字赋能等方式构建全国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高等 学历继续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与管理平台,服务相关教育行 政管理部门、教育教学机构和学生。建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数据联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高 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主体、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习形 式、学制年限、招生范围、校外教学中心、报名渠道、收费 标准等信息。

  17.促进办学主体的智慧化管理。 各办学主体要充分运用 信息技术,加强招生、教学、考试、学籍、证书、收费等各 环节的一体化全流程管理,提高办学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 平,杜绝人为干预、保证流程可靠。支持国家开放大学开发 使用招生学籍教学考试一体化管理的工作平台和同时支持 全科目千万并发的在线考试与监测系统,支持教育部考试中 心和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开发计算机考试系统及题库。鼓励 高校以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相关考试系统,配套自建题库开展考试。

  18.加强教育教学常态监测。 相关高校要全面加强对教师 线上教学、学生线上学习的日常检测,将教学质量和学习经 历计入教师考核和学生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属地 办学主体教学管理系统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平台数据对接, 建立全过程、实时化的教育管理与监测机制。支持各地探索 建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信用管理记分和处罚机制,开通 违规办学网络举报受理平台。

  六、强化组织实施

  19.加强党的领导各地、相关高校要加强党对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正确政治方向和工作导向贯穿 办学全过程,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 保证和组织保证;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作用,确立高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第一责 任人、分管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体制。高校学历继续 教育的重大决策,须经学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

  20.压实各方责任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行国家统筹、省 负总责、学校落实的管理体制。教育部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 教育的统筹指导管理,不断完善标准体系、管理机制和监管 办法,协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间的管理工作;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切实落实对本地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指导、组织、协 调、支持和监督职责,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高校领

  导班子工作考核体系;相关高校要严格落实办学主体责任, 将学历继续教育作为办学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 按照管办分离原则明确专门的归口管理部门,健全办学、收 费、合作的程序和要求,完善办学风险防范管控机制。

  21.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建立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学费随 教育成本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本地区学费标准区间;鼓 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按学分收费;推动健全由财政补贴、高 校投入和学习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相结合的高校学历继续 教育多元经费投入机制。相关高校要保障学历继续教育办学 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财政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办学,高校学 历继续教育学费收入主要用于学历继续教育办学。

  22.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要加大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 成果、发展成就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 的示范、带动、引领和辐射作用;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 程思政示范项目、教材建设奖、教学成果奖培育和推广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建立本地区部门间高等学历继续 教育违法违规广告、信息治理工作机制,运用行政处罚、信 用监管、刑事打击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为高等学历继续教 育改革发展营造清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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