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及我院有关文件的精神,为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应广大考生要求,现将截至2018年8月31日,我院已公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情况予以通告(具体详见附表)。考生如有疑问,可向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咨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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