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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拟清理网络教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数据的公示

来源:福建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2-01-06 14:31:10
自考助学

  各校外学习中心、各有关学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其在教育部学信平台及学院管理平台学籍学历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将予以注销。”截止目前,2016年3月1日(含)之前入学的高起专、专升本专业有1467名在校生已超出最长学习年限未能如期毕业。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和安排, 1月10日前将在学院管理平台和教育部学信平台学籍学历管理数据库中,对上述有关学生数据进行“取消学籍”的操作。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将本次拟取消学籍的1467名学生数据(见学院官网)予以公示7天(2022年1月4日-1月10日),公示期结束,即正式操作取消其学籍。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能毕业的学生,可申请开具学习证明和在学期间所有已修课程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部分学生如需继续完成学业,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重新注册学籍申请表》(见学院官网),须重新报名参加新年级的学习。重新注册学籍的学生,其原已修过的课程和学分,如与新年级的专业教学计划开设课程一致的,给予直接认定并免交相应学费。

  学院同时提醒2016年秋季入学至今尚未毕业的学生(见学院官网),及时登录管理平台中的个人工作室查看未毕业原因,并请各校外学习中心认真做好这部分学生的督学、助学工作,提醒、督促学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尽快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公示期间,有问题可咨询所在校外学习中心或学院招生学籍部(徐老师,0591-83459080)。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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