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专业内所有课程(含论文、实践课程、免考、转考、选考等)全部合格后,就可以向市、县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毕业。毕业申请每年两次机会,上半年为5月中旬,下半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考生申请毕业后,由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再由省教育考试院、主考院校和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会审,会审合格后就会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发放时间通常在会审后两个月左右。
申请自考学士学位需要什么材料?
① 本人申请(统一格式、按规定要求填写)。
② 本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③ 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存档)。
④ 自考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⑤ 本科毕业证书相片的电子版照片及同底的小二寸纸质相片两张 ,相片反面注明姓名装入小信封内,信封上注明姓名,自考,专业名称,本人联系电话。
⑥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注:各院校要求不同,具体以主考院校的规定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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