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15755063059

咨询时间: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福建自考网>政策动态 > 正文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福建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03-11 09:38:01
自考助学

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新旧专业名称调整对照。本次专业名称调整依据《专业清单》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我省现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规范为《专业清单》内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专业计划暂不做调整(详见附件)。业名称调整过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新旧考生报考管理。自2019年1月起,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不再接收新考生报考。除了报考已停止接纳新生专业的旧考生,可选择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外,其余考生均须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

三、考籍管理。2019年1月1日以后,所有申请转考、免考、毕业等手续的考生,统一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相关手续(除了过渡期内停考专业)。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间,2019年之前在籍考生也可以按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计划申请毕业。2021年7月1日起,我院停止办理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的毕业证书。

本次专业调整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名称调整衔接过渡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考生,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各项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名称调整对照表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报名时间:2月19日-3月1日】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报名层次:
所报专业:
姓       名:
电       话: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回复“免费资料”即可获取!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
电话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15755063059